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国成等同志辞去州政协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15日州政协十四届六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退休和本人辞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国成、张玲、尼春华、向阳、朱洲、郭胜6名同志辞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的请求,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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