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财斌等同志辞去州政协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请求的决定
(2023年2月15日州政协十四届六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退休和本人辞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王财斌、王睿智、胡冰、李炜、戴亮、马伟力、王红、欧永娣、陈斌华、李鹏龙、丁丽、付爱国、焦?;?、满都乐、保保、王有恩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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