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
近年来,格尔木市政协不断适应新时代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定位,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基层政协工作、推动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的基础工作,持续加大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党的建设更加有力、服务大局更加有为、自身建设更加扎实、履职特色更加鲜明、联系协作更加紧密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
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市政协党组、机关党支部党的建设,发挥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以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引领,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政治引领的核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相关制度,以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办公室党支部会议集体学习等形式,实现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打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担负起“落实下去”和“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二是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核心,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坚持政协党组、政协常委会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市委统战部部长兼任政协党组副书记制度。市政协党组在开展调研协商、召开政协全委会、委员培训、重大接待活动等都能够及时报市委审定、向市委请示报告,始终把市委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落实市委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三是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相继制定完善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市政协党组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格尔木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三十三条措施》,推动了政协机关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稳步提升,为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制定了《市政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十二条措施》,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责任,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制度纪律,持续保持从严治党的良好态势。四是以固本强基为目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建立健全市政协党组、机关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各项制度,坚持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三会一课”、 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 使政协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坚持制度创新,基层政协工作不断提升
围绕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加大履职创新和制度建设力度,明确职能定位、创新履职载体、积极建言资政,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不断厚植广泛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一是高位谋划推动。立足建设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新定位,着眼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市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将政协重点协商活动纳入市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调研视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拆迁整治、扫黑除恶、精准扶贫、民族团结、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各项工作,将履职实践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完善履职制度。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紧紧围绕基层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个方面,先后制定《格尔木市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暨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制度》等8项制度。制定完善了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三是搭建协商平台。不断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常态,政协联络组、委员工作室协商为补充的协商议政格局?;∈形?、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至少一次政协委员知情明政通报会,组织相关界别政协委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及出台法规等相关议政活动,提出政协意见。四是丰富协商形式。坚持“面对面”协商,通过政协全会,组织委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建诤言献良策。坚持“请进来”协商,组织召开政协常委会、主席会、专题议政会,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通报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坚持“走出去”协商,通过组织委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和恳谈会等形式,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如实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是创新提案办理。将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列入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依据《政协格尔木市委员会创新提案及提案办理制度》相关要求,年内加强对重点提案的遴选督办,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承担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具体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定期向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提高提案办理水平。近年来,共提交提案210余件,其中“关于推进我市枸杞特色农产品市场平稳发展的提案”“优化格尔木市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案”等一批重点提案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六是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协商会议、视察、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微建议等民主监督作用,引导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注重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和权益保障机制,更加注重民主监督意见的办理和反馈,规范和细化民主监督意见交办程序,加大民主监督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推动办理单位积极采纳监督成果、办理监督意见、反馈落实情况。
三、坚持队伍建设,展现机关新气象新风貌
立足新方位新使命,按照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是“一线”机关的要求,突出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机关干部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力量这一主题,持续加强委员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担负起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更好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委员学习培训力度,制定委员届内学习培训规划和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近年来分别在河南郑州、广西南宁等地开展委员培训4次,重点强化了理论知识、政策规定、履职方式、协商要求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委员履职素质和本领。修订了《格尔木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在政协委员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增强委员履职意识,强化委员责任担当。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干部深化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学习,对党史、国史和省情州情市情及政协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学习和实践锻炼。努力造就一支本领过硬、精诚团结、奉献服务、奋进有为的政协工作队伍,为新时代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制定《市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确保政协机关高效、规范、协调运转,达到服务更加高效,运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规范的目标。通过改变文风会风,精简政协机关文件简报,提倡开短会,提高办文办会质量,不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四是加强政协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政协工作覆盖面,在全市相关城区及各乡镇街道设立11个政协工作联络组,为委员知情参政、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了了政协领导联系政协工作联络组制度,强化对基层政协委员的工作指导,发挥政协联络组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协工作质量。为积极探索政协委员履职新途径,拓展履职新平台,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了魏振斌等12个委员协作“中心户”,明确了“中心户”职责制度,成立2个委员工作室,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省委州委政协工作会议和此次会议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补短板、强弱项、阔思路,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勇担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奋力推动基层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