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增武、张亚邦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副主席、委员的决定
(2025年1月22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人事变动及本人辞呈,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增武、张亚邦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丁新启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5年1月22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新启、刘长征、李云剑、张敏、曹德5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免去李春生、潘卫忠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和撤销李春生、潘卫忠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5年1月22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春生、潘卫忠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提请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全体会议追认。撤销李春生、潘卫忠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马志强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
决定
(2025年1月22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志强、王锡龙、王财斌、付强、李明青、苏宁、苏凌、邵娟、严海青9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补于群胜等同志为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
决定
(2025年1月22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增补于群胜、马元(回族)、马永才(回族)、马明忠(回族)、白生祥(回族)、白建卫、白海涛(藏族)、东德布才仁(蒙古族)、师诲、乔全德(藏族)、刘默(女)、孙中坤、李广惠(女,回族)、李云涛、李文慧(女)、李春奇(回族)、杨文毅、杨措什杰(女,蒙古族)、杨强(回族)、吴金邦、余承潮(土族)、张永红(女,蒙古族)、张卓鹏、张艳茹(女)、张继先、张强、张德平、陈超、周志国、庞博(女)、赵媛萍(女,藏族)、格日昂杰(藏族)、徐家青、高元凯、郭赢洲、宽德多杰(藏族)、崔建伟、游晓龙、谢芳(女)、魏巍(女)40位同志为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李云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5年1月22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李云涛同志任州政协教科文卫和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孙中坤同志任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余承潮同志任州政协民族宗教和台侨侨眷委员会主任;
张德平同志任州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崔建伟同志任大柴旦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财斌同志州政协教科文卫和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凌同志大柴旦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春生州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潘卫忠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