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在州政协党组、州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州政协工作大局,以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按照《州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和《州政协2020年度协商议政安排》的部署和要求,各项工作提前着手安排部署,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提案在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作用。
一、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思想政治学习。提案委员会根据州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结合常委会、机关学习会、专题讲座、讨论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州委历次全会精神。为不断提高专委会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参加理论学习、专题调研和政协委员履职培训,有效增强了委员的政治意识和履职热情,促进了委员履行好工作职责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推动专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成全部提案审査与交办工作。全会期间和会后共收到提案101件,经审查立案61件。经与州政府督查科共同审查,一一确定承办单位,并通过政协数字化平台系统进行网上录入、预交办。经认真准备,于4月19日以公函形式向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发了《关于交办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的函》进行正式转办?;岷蠖圆糠痔岚冈俅谓械髡妥?,并编制出提案目录。
(三)完成重点提案遴选与交办工作。在充分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协商选出事关我州工作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协委员普遍关心的提案6件,经主席会议审定为州政协重点提案。于6月份下发了《政协海西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州级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通知》,交由6家单位主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党政主要领导及州政协主席、各副主席领衔督办,各专委会负责具体督办工作。同时,还出台了《政协海西州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明确了重点提案的遴选、督办等程序。
(四)完成协商议政及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根据《州政协2020年度协商议政安排》,6月初,雷海兰副主席带队赴天峻县围绕“关于舟群乡岗东村合作社经济实体公司化改制的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议政专题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形成调研情况说明已报州委;11月初,雷海兰副主席带队分别赴乌兰县、都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天峻县围绕“关于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的重点提案开展领衔督办,并形成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五)完成提办“双向评议”前期工作。根据主席会议安排,提案委员会于9月底草拟并提交了《政协海西州委员会关于年度民主评议提案及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政协海西州委员会关于提案民主评议人才库建设实施意见》,并已电话征求所有人才库人员意见,上报主席会。
(六)做好委员培训学习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拓宽知识视野;做精做好做细提案工作,提升提案质量,于10月中旬,提案委员会与经济委员会联合组织36名政协委员赴海南大学就政协业务、提案工作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和考察。
(七)完成对口协商会前期工作。根据主席会议安排,由提案委牵头,负责完成关于“健全浙江援青人才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双向交流”对口协商专题调研。前期已发预通知,随后展开了专题调研活动,由分管副主席雷海兰带队,组成调研组,分别前往各市县了解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各地相关汇报,现已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下一步,将进入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对口协商座谈会和修改完善调研报告并上报州委阶段。
(八)完成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的汇总。积极与督办6件重点提案的责任专委会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了各重点提案办理完成情况,对各专委会提交的6件督办情况报告进行了汇总,并形成专题报告报主席会议。
(九)完成广泛征集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工作。为开好州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交高质量提案,已于2020年12月下发了《关于征集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告知各委员、各界别、民主党派及专委会从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出发,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委员关注的重点问题尽早调研,着手提案提交工作。
积极完成了主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思想武装。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委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重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及州政协党组、主席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同专委会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同政协履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探索有效形式,不断提高提案委员会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学习贯彻全国政协、省政协相关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并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好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探索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规范提案办理协商制度。
(二)积极做好提案交办工作。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提案,全委会闭会后,主动加强与州委、州政府督查科的联系与协商,着重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提案委员会认真做好提案转办工作,集中送交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办理,并做好提案办理后期的跟踪问效工作。
(三)完善重点提案督办机制,鼓励增加集体提案比重。一是在积极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等方面下功夫,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州政协主席、各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各专委会、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的督办工作机制,有力推动问题的解决、措施的落实,对其它提案的办理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是提案委员会主动加强与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提案沟通联络工作,探索提案征集逐级“联动提质”机制,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带动提案质量整体提升。
(四)召开“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双向评议会。根据《政协海西州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规定,州政协每届任期末开展一次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提案委员会将会加强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将提案质量、提案办理协商成效等作为重要依据,召开一次“双向评议”会,邀请部分提案人才库成员参加,推选出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经提案委员会会议评选审议后,报主席会议审定。
(五)强化政协提案委员会自身建设。政协提案委员会将牢固树立为委员服务,为政协履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知识更新,优化自身能力素质,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提案工作制度,加强与提案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完成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